1月23日,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发挥新型制优势,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
第八条 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,支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技术入股。鼓励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,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。
第二十九条 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,通过市场化方式,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企业,以及依托产业创新中心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。
第三十三条 鼓励金融机构、投资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创新中心,鼓励企业和企业家捐助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。








